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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潮州簡易庭 113 年度潮原簡字第 65 號民事裁定
113年度潮原簡字第65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謝孟昌 上一人 訴訟代理人 鄭玉鳳 被 告 陳佩鑫即陳秀瓊
潘軒語 潘展辰即潘為竹
受告知訴訟 人即被代位 人 潘栩希即潘沛真
上列 當事人間代位請求 分割遺產事件,應再開 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4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吳思怡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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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