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橋簡字第969號
原 告 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嚴偲予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
損害賠償事件,本院原定於民國113年10月31日下午4時
宣判,茲因康芮颱風來襲,且依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風雨預報資料,113年10月31日高雄市預計將進入7級暴風圈,為避免因颱風延誤宣判時程,且本院
心證已明,提前宣判對當事人並無不利,
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裁定提前於113年10月30日下午4時宣判。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30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呂維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