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訴字第1090號
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叡爵
上列被告因
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2125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理 由
一、本件被告張叡爵所犯係死刑、
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
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
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法官告知
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
公訴人及被告之意見後,本院認為
適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
簡式審判程序。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吳芙如
法 官 熊霈淳
法 官 簡仲頤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書記官 林曉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