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3 年度附民字第 573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573號
原 告 伯捷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陳明月
訴訟代理人
歐鴻輝
被 告 楊漢銘
張永富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易字第805號
侵占
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30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 法 官 吳永梁
法 官 李淑惠
法 官 陳德池
以上
正本
證明與
原本
無異。
本件
不得
抗告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陳孟君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