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10831號
債 權 人 虎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彰化縣鹿港鎮○○里○○巷00號
法定
代理人 施益順 住彰化縣鹿港鎮○○里○○巷00號
上列
債權人虎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與
債務人陳雯婷即長鴻企業
社間
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虎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
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
逾期不補正,即予
駁回,特此裁
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長鴻企業社商業登記資料及其負責人陳雯婷最
新之個人
戶籍謄本(
正本)乙份(請務必保留
當事人記事欄
及全戶動態欄之登記事項),以供本院審核。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