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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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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2 年度司促字第 1592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15929號 債 權 人 莊燕飛 上列債權人莊燕飛因與債務人同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支付命令 事件,債權人莊燕飛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 ,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同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營利事項變更登記卡及   其法定代理人林姿宜之最新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請務必保留當事人記事欄及全戶動態欄之登記事項),以供   本院審核。若有法定代理人姓名不符、法人解散、破產、清   算之情形時,請依相關法律規定補正法定代理人。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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