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9888號
債 權 人 朱立安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設台中市○○區○○路○○○號之6
上列
債權人朱立安室內裝修有限公司因與
債務人世鴻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間
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朱立安室內裝修有限公司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
逾期不補正,即予
駁回,
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世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營利事項變更登記卡
及其法定
代理人粘炳煌之最新
戶籍謄本(
正本)各乙份(請
務必保留
當事人記事欄之登記事項),以供本院審核。若有
法定代理人姓名不符、法人解散、破產、清算之情形時,請
依相關
法律規定補正法定代理人。
二、請補繳
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請以附件之多元化繳費方式繳
納或以匯票繳納,受款人請註明台灣彰化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1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