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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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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2 年度訴字第 35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6 月 19 日
裁判案由:
第三人異議之訴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352號 原   告 興隆成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潘田 訴訟代理人 蕭隆泉律師 被   告 俊升航空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費麗雲 訴訟代理人 陳秀俊 被   告 古友雄(原名古光雄) 訴訟代理人 吳榮昌律師 被   告 宜鉦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榮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年7月10日上午9時50分, 在本院第1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1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黃楹榆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1 日 書記官 翁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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