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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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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3 年度司促字第 282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03 月 06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2829號 債 權 人 廣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西寶 上列債權人廣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吳森全間支付命令 事件,債權人廣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 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吳森全(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最新   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請務必保留當事人記事欄及全戶   動態欄之登記事項),以供本院審核。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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