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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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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5 年度訴字第 1257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31 日
裁判案由:
遷讓房屋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257號 原   告 即反訴被告  楊樹林 訴訟代理人  陳振吉律師        林輝明律師        王育琦律師 被   告 即反訴原告  楊昌棚 被   告  進豪企業有限公司 兼 法定代理人  陳淑惠 被   告  楊家豪        楊家昇即進優實業社 上五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劉嘉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五日下午三 時,在本院第三十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3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于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31 日 書記官 魏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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