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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7 年度司拍字第 57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5 月 07 日
裁判案由:
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拍字第57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相 對 人 許添栓 關 係 人 徨祥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惠榕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 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 之17準用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106年8月22日,以其所有 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480萬元之最高 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136年8月17日,清償日期 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以擔保關係人徨祥有限公司對聲請人 現在及將來一切債務之清償,經登記在案。嗣關係人於106 年8月15日簽發面額490萬元、到期日106年12月31日,並免 除作成拒絕證書之本票1紙,經聲請人屆期提示未獲付款, 尚欠379萬元,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他項 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本票及土地、建物登記謄 本等為證。 三、本件聲請,經本院於107年4月9日發函通知相對人、關係人 於10日內就本件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通知已於107 年4月11日送達於相對人、關係人,有送達證書在卷可稽, 相對人、關係人迄今仍未提出不同意見之陳述,故本件 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 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楊泓銘 ┌──────────────────────────────────────────────────────────────┐ │附表:(土地) 107年度司拍字第57號│ ├──┬───────────────────────────┬─┬────────────┬─────────┬──────┤ │ 編 │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 │ │ ├───┬────┬────┬────┬────────┤ ├──┬──┬──────┤ 權 利 範 圍 │備 考│ │ 號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 ○ 段 │ 地 號 │目│公頃│公畝│ 平方公尺 │ │ │ ├──┼───┼────┼────┼────┼────────┼─┼──┼──┼──────┼─────────┼──────┤ │001 │彰化縣│線西鄉 │德興 │ │534 │ │00 │03 │62.00 │240分之15 │重劃前:十五│ │ │ │ │ │ │ │ │ │ │ │ │張犁段296-1 │ │ │ │ │ │ │ │ │ │ │ │ │號 │ ├──┼───┼────┼────┼────┼────────┼─┼──┼──┼──────┼─────────┼──────┤ │002 │彰化縣│線西鄉 │德興 │ │534-12 │ │00 │04 │69.00 │全部 │ │ ├──┼───┼────┼────┼────┼────────┼─┼──┼──┼──────┼─────────┼──────┤ │003 │彰化縣│線西鄉 │德興 │ │535-4 │ │00 │00 │50.00 │全部 │ │ └──┴───┴────┴────┴────┴────────┴─┴──┴──┴──────┴─────────┴──────┘ ┌─────────────────────────────────────────────────────────────┐ │附表:(建物) 107年度司拍字第57號│ ├──┬───┬───────┬───────┬───────┬─────────────────┬────┬───────┤ │ 編 │ │ │ │建 築 式 樣 主│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 │ │ │ │ │ │ ├───────────┬─────┤ 權 利 │ │ │ │建 號│建 物 門 牌│基 地 坐 落│要 建 築 材 料│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備 考 │ │ │ │ │ │ │ │要建築材料│ 範 圍 │ │ │ 號 │ │ │ │及 房 屋 層 數│ 合 計 │及用途 │ │ │ ├──┼───┼───────┼───────┼───────┼───────────┼─────┼────┼───────┤ │001 │414 │彰化縣線西鄉德│彰化縣線西鄉德│2層鋼筋加強磚 │一層:83.74;二層:83.│ │全部 │ │ │ │ │興路25之1號 │興段534-12地號│造,農舍 │74;合計:167.4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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