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6034號
債 權 人 盛裕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台中
分公司
法定
代理人 林宗祥
上列
債權人盛裕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因與
債務人展
陞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間
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盛裕國際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
,
逾期不補正,即予
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繳
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請以附件之多元化繳費方式繳
納或以匯票繳納,受款人請註明台灣彰化地方法院)
二、請重新向本院提出
本件委任狀正本。(
經查聲請狀狀尾處僅
蓋有代理人之章,然所附委任狀上卻未有
受任人之簽章,請
補正之,以供本院審核。)
三、請提出債務人展陞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
號)之營利事項變更登記表。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泓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