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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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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8 年度訴字第 71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09 日
裁判案由:
清償債務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718號 上 訴 人 許榮宗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昇瀚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 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9年5月15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 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1,170,000元,應徵裁 判費18,874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 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 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國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9   日                 書記官 廖春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