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718號
上 訴 人 許榮宗
上列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昇瀚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
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9年5月15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
上訴。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1,170,000元,應徵
裁
判費18,874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
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
數補繳。逾期不繳,即
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國佑
以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9 日
書記官 廖春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