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訴 人 即 原 告 曾秋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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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錦湘 上列 上訴人與被 上訴人新頻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提撥勞工退休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訴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依附表所示之「暫免徵收 裁判費3分之2後應補繳費用」欄所示金額分別繳納上訴裁判費,逾期即 駁回該上訴人之上訴。 理 由 一、因確認 僱傭關係或給付工資、退休金或 資遣費涉訟,勞工或工會起訴或上訴,暫免徵收裁判費3分之2,勞動事件法第1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 本件上訴人上訴請求廢棄原審判決關於駁回就附表「欄位A」所示金額之請求,並請求再給付該部分金額,是本件 訴訟標的金額即各如附表「欄位A」所示金額,各應徵上訴審裁判費如附表「應徵上訴裁判費」所示金額,並依首開規定,暫免徵收裁判費3分之2後,茲依民事訴訟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分別依附表所示「應補繳裁判費」欄所示金額,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分別駁回各該上訴人之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3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鍾孟容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3 日 附表:(金額:新臺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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