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 解 筆 錄
原 告 楊敍暢(原名:楊鈞貿)
住彰化縣○○鎮○○里○○巷00○0號
設彰化縣○○鎮○○○路00號1樓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法定代理人 蔡政達 住彰化縣○○鎮○○○路00號1樓
翁鵬倫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110年度
勞訴字第14號職業災害補償等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 8月28日下午 2時30分在本院民事和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姚銘鴻
通 譯 余蕙萱
原告訴訟代理人 楊承彬律師 到
被告訴訟代理人 楊錫楨律師 到
被告訴訟代理人 翁鵬倫律師 到
和解成立內容:
一、被告願意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萬元整,並於113年9月10日前
匯款至原告華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戶名楊敘
暢。
二、
兩造對
本件和解過程及內容均須負保密義務,不得洩漏或以
任何方式使
第三人知悉,如有一方違反保密義務造成另一方
三、兩造
僱傭關係
合意終止,均同意日後不得再依兩造間之僱傭
契約所衍生之一切權利義務(包含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
例、勞工退休金條例、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
法等勞工權益)為任何主張或請求。
原告訴訟代理人 楊承彬律師
被告訴訟代理人 楊錫楨律師
被告訴訟代理人 翁鵬倫律師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8 日
書記官 楊美芳
法 官 姚銘鴻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8 日
書記官 楊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