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訴字第281號
被 告 鋐昌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
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1年7月28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
本件上訴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434,633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82,284 元,此費用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
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洪堯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