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重訴字第130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一畝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人及下二人
被 告 邱世杰
陳洧羚
上列
上訴人與被
上訴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22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602,765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99,658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逕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
駁回上訴,特為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鍾孟容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