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司法院資料開放平臺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2 年度補字第 78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7 日
裁判案由:
返還價金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12年度補字第781號
原 告 寶榮皮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劉麗娟
訴訟代理人
洪家駿
律師
上列原告與
被告
弘明製革股份有限公司間返還價金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
裁判
費。查
本件
訴訟標的
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45萬9143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萬5454元。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將
駁回
其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7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王鏡明
以上
正本
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
抗告
。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7 日
書記官
王宣雄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