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系統更新將於6/27-6/28每日上午6時至中午12時進行,期間如無法正常查詢,請點選「重新整理」,系統將自動切換至其他主機,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3 年度保險字第 1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1 月 08 日
裁判案由:
給付保險金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保險字第13號
原      告  紀瑞專  
訴訟代理人  張奕晨律師
被      告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金泉  
訴訟代理人  陳世煌律師
            洪婕慈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保險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謝舒萍
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8   日
                書記官 吳芳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