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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促字第 959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9596號
債  權  人  大潤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政源 


上列債權人大潤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梁益愷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債務人梁益愷(住彰化縣○○鄉○○村○○路000○00號)之戶籍謄本(記事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