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司拍字第152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張靖晟
上列
聲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
相對人保德信商業顧問有限公司等人間
拍賣抵押物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
逾期不補正,即予
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相對人保德信商業顧問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之公司登記資料,及其
法定代理人之
戶籍謄本(記事省略)。
二、承上,陳報
本件相對人保德信商業顧問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姓名及送達地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