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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3 年度消債更字第 8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19 日
裁判案由:
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更字第83號
聲  請  人 
債務人    劉芮寧即劉麗珠

代  理  人  鄭聿珊律師
相  對  人 
債權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相  對  人 
債權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龐德明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統雄 


上列當事人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得依本條例所定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其債務。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下稱消債條例第3條、第8條前段定有明文。所謂「不能清償之虞」,係指依債務人之清償能力,就現在或即將到期之債務,有不能清償之蓋然性或可能性而言;至於有無清償能力,則須就債務人之資產、勞力及信用等加以判斷。債務人之資產經評估雖已不足以清償債務,依債務人之年齡及工作能力,在相當期限內如能清償債務,仍應認其尚未達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
二、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目前幫家人務農,每月收入約新臺幣(下同)26,000元,每月必要生活費用支出為17,076元。雖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共1,460,489元,但因國泰人壽保險公司保險契約(下稱系爭保險契約)係前配偶幫忙支付,聲請人實際上無決定權,另有1輛機車,已無殘值,此外無其他財產。因積欠債務達1,289,144元,實有不能清償之虞,依法聲請更生等語。
三、經查
  ㈠聲請人主張其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於113年2月10日向本院聲請調解,經本院以113年度司消債調字第60號消債調解事件受理在案,於113年3月15日調解不成立,此經調閱本院113年度司消債調字第60號卷確認無訛。則本院自應綜合聲請人目前全部收支及財產狀況,評估其是否已達不能維持符合人性尊嚴之最低生活條件,而有「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之情形。
  ㈡本件聲請人主張薪資為26,000元,並提出收入切結附卷可佐(本院卷第151頁),故聲請人於更生期間之償債能力為26,000元。聲請人主張每月必要生活費用支出17,076元與衛生福利部公告113年臺灣省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1.2倍即17,076元(消債條例第64條之2規定)相符,並未逾一般人生活開銷之程度,應為可採。則聲請人目前每月可供清償債務之餘額為8,924元(計算式:26,000-17,076)。又聲請人名下存款821元,有系爭保險契約之價值準備金共1,120,805元及澳元保單折合臺幣339,684元,聲請人雖稱由前配偶支付保險費用,其無決定權等語,惟聲請人為系爭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自可行使保險契約相關權利,此部分主張自無可採,另聲請人名下有車牌號碼000-000號之普通重型機車(2007年出廠),已無殘值,無股票證券投資,此外別無其他財產(本院卷第121至133、153、173至176頁、司消債調卷第29頁),經命債權人陳報聲請人之債務總額為1,589,144元(本院卷第89、91、93、103頁,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陳報及提供債權證明,故不予計入),扣除上開存款、保單價值後,債務為127,834元(計算式:1,589,000-000-0,120,805-339,684),以每月清償8,924元,約需1.2年即可清償全數債務(計算式:127,834÷8,924÷12月)。審酌聲請人現為49歲(64年次),正值壯年,距退休年齡尚久,依其年紀及工作能力,有穩定之工作及相當之收入,倘能繼續工作,當可清償其所積欠之債務。從而,客觀上難認聲請人有何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之虞情事之存在。
四、綜上所述,依本件聲請人之收支及財產狀況與工作條件衡酌所積欠之債務數額觀之,並無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之情事存在,其更生之聲請與消債條例第3條所定要件不合,依首揭法條說明,本件自應駁回其更生之聲請。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莉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
費用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9  日
                             書記官 謝儀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