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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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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3 年度除字第 64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64號
聲  請  人  源祥五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傅金龍 
                      居彰化縣○○鄉○○路0段000號    代  理 人   施美玲    彰化縣○○鄉○○路0段000巷00號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27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2月22日屆滿,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9  日
                  民事庭法官 洪榮謙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9  日
                       書記官 莊何江
           
支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064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負責人


(新臺幣)


001
銘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黃宏財
合作金庫銀行南彰化分行
112年10月31日
11,276元
LJ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