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促字第1226號
債 權 人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黄子芸
上列
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
債務人捷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二人間
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
逾期不補正,即予
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正債務人蕭俊雄(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除戶
戶籍謄本及
繼承系統表、全體
繼承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及有無
拋棄繼承之資料。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