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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5 年度司促字第 57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1 月 08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57號
債  權  人  艾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坤生  
上列債權聲請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毅展企業社(統一編號:00000000號)之負責人蕭明芳(地址:彰化縣○○鄉○○村○○路00號)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