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促字第93號
債 權 人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
債權人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與
債務人黃錡棟間
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
逾期不補正,即予
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㈠陳報債務人購買貨品之相關釋明資料(如貨品簽收單、發票等。),請併提出完整之買賣合約書內容。
㈡提出債務人黃琦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省略)。
㈢
聲請狀
所載債務人黃琦棟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姓名並提出正確之
聲請狀及
繕本2件。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