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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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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竹北簡易庭(含竹東) 103 年度竹北簡調字第 20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返還保證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竹北簡調字第209號 聲 請 人 仙築居家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官紅春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遠雄新都香堤苑住戶管理委員會間聲請調解 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標的之價額為新臺幣(下同)壹 拾萬肆仟玖佰陸拾元,應徵調解之聲請費為壹仟元。茲依民事訴 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 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30  日          竹北簡易庭   法  官 楊明箴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30  日                  書記官 陳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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