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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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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0 年度除字第 280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15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280號 聲 請 人 何淑君 訴訟代理人 蔡麗芬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民國110年11月9日言詞辯論 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公司所發行如附表所示之 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0年度司催第157號公示催告, 並刊於司法院網站公告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 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股票業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157號公示催 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10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5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郭文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5 日 書記官 林香如 ┌───────────────────────────────┐ │附表: │ ├──┬──────────┬────────┬──┬──┬──┤ │編號│ 發行公司 │ 股 票 號 碼 │種類│張數│股數│ ├──┼──────────┼────────┼──┼──┼──┤ │001 │龍耀木業股份有限公司│88-NC-000209~ │股票│9 │900 │ │ │ │88-NC-000217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