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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撤回上訴
裁判字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1 年度保險字第 16 號民事裁定
111年度保險字第16號 原 告 郭郁文 被 告 遠雄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謝進益律師 複代理人 顏哲奕律師 陳柏乾律師 主 文 本件應再開 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月○○日下午三時十分,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簡祥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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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