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司拍字第164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
聲請人與
相對人陳春菊、陳賜民、松營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
拍賣抵押物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陳春菊所有坐落高雄巿楠梓區清豐段236地號土地及其上1864建號建物之最新土地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謄本應載明
所有權人、
抵押權人、
債務人暨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之完整姓名)。
二、相對人陳春菊(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債務人陳賜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最新之
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三、債務人松營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事項登記表及
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橋頭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