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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4 年度訴字第 630 號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630號 原 告 樂利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曾本懿律師 陳宥廷律師 被 告 滿億營造有限公司
訴訟代理人 陳哲偉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原指定民國114年12月8日下午5時 宣判,因案情繁雜, 製作判決曠日廢時,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變更宣判期日為民國114年12月29日下午5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郭文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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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