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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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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3 年度附民字第 309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11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3年度附民字第309號 原   告 國聯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廖志仁 被   告 許茂淵 上列被告因民國103年度易字第778號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 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 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8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康樹正                    法 官 洪裕翔                    法 官 張佐榕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8  日                    書記官 陳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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