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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詐騙集團成員於112年3月5日17時許,假冒蝦皮電商業者、銀行客服人員分別向李宛庭佯稱金流授權錯誤設定,需使用網路轉帳解除等語,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5日17時23分、42分、45分,分別匯款49,987元、43,013元、49,987元至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⒈顏呈翰於112年3月5日17時58分、59分、18時、18時1分、2分,於合作金庫嘉義分行,持左列郵局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共5筆。 ⒉顏呈翰於112年3月5日18時9分、11分、12分,於合作金庫東嘉義分行,持左列郵局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2次、3,000元。 ⒊顏呈翰於112年3月5日18時43分,於彰化銀行嘉義分行,持左列郵局帳戶提款卡,提領7,000元。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
| | 王俊傑於112年3月5日17時20分,看見臉書販賣手機訊息,並以私訊與詐騙集團成員聯繫後,詐騙集團成員 佯與之達成交易,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5日18時36分,匯款8,000元至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
| | | 於112年3月5日18時38分,匯款12,000元至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顏呈翰於112年3月5日18時44分,於彰化銀行嘉義分行,持左列合庫帳戶提款卡,提領12,000元。 | |
| | 詐騙集團成員於112年3月5日17時8分許,假冒銀行客服人員向孫培郁佯稱金流授權、開啟蝦皮認證服務,需轉帳等語,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5日17時22分、25分,分別轉帳99,987元、99,981元至國泰世華000-000000000000帳戶。 | ⒈顏呈翰於112年3月5日17時33分、34分、34分、35分、36分、36分,於土地銀行嘉義分行,持左列國泰世華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共6次。 ⒉顏呈翰於112年3月5日17時43分、44分,於統一超商國華門市,持左列國泰世華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共2次。 ⒊顏呈翰於112年3月5日17時48分、48分,於全家超商嘉義憶富門市,持左列國泰世華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共2次。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
| | | 於112年3月5日18時6分、11分,分別轉帳49,985元、49,985元至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顏呈翰於112年3月5日18時23分、24分、25分、25分、26分、27分、30分,於民權路郵局,持左列合庫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5次、13,000元、5,000元。 | |
| | 詐騙集團成員於112年3月8日16時30分許起,假冒 旋轉拍賣平台人員、銀行客服人員分別向劉詠涵佯稱帳號遭凍結,需使用網路銀行輸入驗證碼及轉帳解除設定、確認認證等語,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8日16時49分,轉帳9,985元至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⒈顏呈翰於112年3月8日17時3分、4分,於全家嘉義漢口店,持左列郵局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2次。 ⒉顏呈翰於112年3月8日17時7分、8分,於嘉義興嘉郵局,持左列郵局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6萬元、39,000元。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
| | 詐騙集團成員於112年3月8日16時許,假冒蝦皮電商業者先向紀玥羽佯稱金流授權需認證等語,因紀玥羽之蝦皮帳號為紀雅梅所有,並請詐欺集團成員向紀雅梅聯繫,詐欺集團成員假冒郵局人員向紀雅梅佯稱帳戶認證所需,而需使用網路轉帳等語,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8日16時56分、58分,分別轉帳49,986元、49,985元至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000帳戶。 |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
| | 詐騙集團成員於112年3月8日16時許起,假冒ONEBOY客服人員、銀行客服人員分別向鄭雅齡佯稱因駭客攻擊致訂單有誤,帳戶須校正,需轉帳解除錯誤設定等語,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8日20時9分,轉帳49,987元至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顏呈翰於112年3月8日20時18分、18分、19分、20分、21分、22分、23分、24分,於中小企銀第一銀行嘉興分行,持左列合庫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7次、9,000元。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
| | 詐騙集團成員於112年3月8日17時15分許起,假冒中華電信人員、銀行人員分別向吳玉鳳佯稱因個資外洩,須提供帳戶供金管會查核,並須轉帳測試資金可否流通等語,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8日20時10分,轉帳99,986元至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
| | 詐騙集團成員於112年3月6日19時29分許起,假冒亞慶貿易有限公司客服人員、郵局人員分別向何蓮梅佯稱訂單問題,需轉帳解除等語,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8日18時56分、19時、19時2分、3分,分別轉帳49,985元、49,985元、33,100元、14,100元至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顏呈翰於112年3月8日19時20分、21分、21分、22分、23分、24分、25分、26分,於第一銀行嘉興分行,持左列合庫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7次、9,000元。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
| | 詐騙集團成員於112年3月8日20時21分許起,假冒中華電信人員向黃泰鈞佯稱申辦GOOGLE失敗,可能會產生網路漏洞,需匯款解除等語,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8日23時41分,轉帳149,987元至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⒈顏呈翰於112年3月9日0時14分、14分、15分、15分,於統一超商新嘉友門市,持左列郵局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4次。 ⒉顏呈翰於112年3月9日0時20分、22分、23分、24分,於全家超商友愛店,持左列郵局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3次、9,000元。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
| | | 於112年3月9日0時13分,轉帳80,001元至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⒈顏呈翰於112年3月9日0時30分、31分、32分、32分、33分、34分,於陽信銀行嘉義分行,持左列玉山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5次、1萬元。 ⒉顏呈翰於112年3月9日0時42分、43分,於彰化銀行嘉北分行,持左列玉山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8,000元。 ⒊顏呈翰於112年3月9日1時1分,於元大銀行嘉義分行,持左列玉山帳戶提款卡,提領12,000元。 | |
| | 詐騙集團成員於112年3月8日19時許起,假冒店家人員向徐仁宗佯稱因駭客攻擊,需轉帳操作付款等語,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9日0時15分、57分,分別轉帳29,988元、11,985元至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
| | 詐騙集團成員於112年3月8日某時起,假冒旋轉拍賣平台人員、銀行客服人員分別向黃馨霈佯稱帳號問題,需自助認證激活,及需使用網路銀行解除帳戶異常等語,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9日0時35分,轉帳20,012元至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
| | 詐騙集團成員於112年3月8日23時50分許起,假冒旋轉拍賣平台人員、銀行客服人員分別向謝湘琪佯稱帳號問題,需自助認證激活,及需使用網路銀行解除帳戶異常等語,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9日0時43分,轉帳7,989元至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
| | 詐騙集團成員於112年3月8日某時許起,假冒電商客服人員、銀行人員分別向林雍喻佯稱疑似遭詐騙之錯誤設定,需使用網路轉帳解除等語,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8日16時17分、28分,分別轉帳34,123元、19,103元至華南銀行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⒈顏呈翰於112年3月8日16時30分、31分、32分、33分,於萊爾富超商嘉義門市,持左列華南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3次、4,000元。 ⒉顏呈翰於112年3月8日16時41分,於統一超商嘉愛門市,持左列華南帳戶提款卡,提領19,000元。 ⒊顏呈翰於112年3月8日16時53分,於全聯超市嘉義南京店,持左列華南帳戶提款卡,提領17,000元。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
| | 詐騙集團成員於112年3月8日14時32分許起,假冒旋轉拍賣平台人員、銀行客服人員分別向張維芳佯稱帳號問題,需開通金流及審核及需使用網路銀行確認等語,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8日16時46分,轉帳49,985元至華南銀行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
| | 詐騙集團成員於112年3月8日17時30分許起,假冒ONEBOY客服人員、銀行客服人員分別向呂雅婷佯稱因系統錯誤重刷訂單,需驗證身分等語,致其陷於錯誤,依指示為右列匯款行為。 | 於112年3月8日19時15分、17分,分別轉帳49,989元、49,990元至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000帳戶。 | 邱泓鎧於112年3月8日19時29分、30分,於嘉義興嘉郵局,持左列郵局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6萬元2次。 | 刁立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
| | | 於112年3月8日19時41分、45分,分別轉帳49,985元、39,985元至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00帳戶。 | ⒈邱泓鎧於112年3月8日19時55分、56分,於萊爾富超商嘉義嘉業店,持左列永豐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2次。 ⒉邱泓鎧於112年3月8日20時、20時1分、3分,於OK超商嘉義新城店,持左列永豐帳戶提款卡,分別提領2萬元2次、19,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