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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97 年度聲字第 70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97 年 01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定應執行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7年度聲字第70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96年度執聲字第70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所犯如附表編號3、編號4所示之罪,視為已依法減刑後之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其餘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犯肅清煙毒條例等數罪,先 後經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 確定在案,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行之刑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 二、犯罪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 外,依下列規定減刑:一、死刑減為無期徒刑。二、無期徒 刑減為有期徒刑20年。三、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減其刑 期或金額2分之1,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定有明 文。再按緩刑假釋中之人犯,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視為 已依前項規定減其宣告刑,無庸聲請裁定減刑。但經撤銷緩 刑之宣告或假釋者,仍應依本條例規定聲請裁定減刑,中華 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2項定有明文。是假釋中 之受刑人,應視為已依同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減其宣告刑, 無庸聲請裁定減刑。經查,本件受刑人甲○○所犯如附表所 示各罪,編號1、2均經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判處如附表所 示罪刑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10月;編號3、4均經本院 判處如附表所示罪刑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3月,受刑 人於民國93年5月18日因縮短刑期假釋出監,假釋期滿日期 為103年2月9日,此有裁定、判決、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 紀錄表在卷可稽,是受刑人現為假釋中之人犯,其附表編號 1、編號3、編號4所載之罪,屬得減刑之罪,已因假釋視為 依法減刑,檢察官聲請就附表編號3、4所載之罪部分定其應 執行之刑,尚無違誤。 三、次按被告行為後,刑法第51條業於民國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 ,並於95年7月1日施行,刑法第51條第5款原規定多數有期 徒刑合併應執行之刑不得逾20年,刑法95年7月1日修正施行 後,提高合併應執行之最高度刑期為30年,又定執行刑為科 刑規範事項,自有就新舊法比較必要(最高法院95年第8次 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比較後應用最有利於受刑人之舊 法,依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仍應依修正前刑法第51 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 四、再按數罪之宣告刑,得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執行刑者,以 所犯之數罪均在裁判確定前者為限,故如1人犯3罪,其犯第 2罪時,第1罪之裁判尚未確定,犯第3罪時,已在第1罪裁 判確定之後,則第3罪對於1、2兩罪,均不得謂為裁判確定 前所犯之數罪,因而亦即不能適用數罪併罰之例定其執行刑 (最高法院著有29年抗字第62號判例可資參照。)本件被告 所犯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施用毒品罪、編號4所示之施用麻醉 藥品罪,其犯罪之時間,在最先確定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施 用毒品罪判決確定後,不應合併定應執行刑。又依刑法第53 條應依同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 ,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 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定有明文。因之,聲請定應 執行刑應由最後事實審法院檢察官向該法院為之,聲請人就 編號1、2誤向本院聲請就裁判確定之數罪,聲請定應執行刑 ,與法尚有未洽,應予駁回。 五、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 條例第2條第2項前段,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第53條、第51 條第5款(修正前),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 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29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劉 瓊 雯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 繕本)。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29  日 書記官 劉 美 娟 附表:受刑人(視為減刑)定應執行刑一覽表 ┌───────┬─────────────┬─────────────┬─────────────┬─────────────┐ │ 編 號 │ 1. │ 2. │ 3. │ 4. │ ├───────┼─────────────┼─────────────┼─────────────┼─────────────┤ │ 罪 名 │肅清煙毒條例(施用) │肅清煙毒條例(販賣) │肅清煙毒條例(施用) │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施用) │ │ │ │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又1月 │有期徒刑14年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4月 │ ├───────┼─────────────┼─────────────┼─────────────┼─────────────┤ │ 犯 罪 日 期 │83年01月間至83年05月06日 │83年06月中旬至83年07月07日│83年09月07日至83年09月10日│83年09月初及09月11日 │ │ │ │ │ │ │ ├───────┼─────────────┼─────────────┼─────────────┼─────────────┤ │所犯法條 │肅清煙毒條例第9條第1項 │肅清煙毒條例第5條第1項 │肅清煙毒條例第9條第1項 │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第13條之1 │ │ │ │ │ │第2項第4款 │ ├───┬───┼─────────────┼─────────────┼─────────────┼─────────────┤ │偵 查│機 關│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 │ │年 度├───┼─────────────┼─────────────┼─────────────┼─────────────┤ │案 號│案 號│83年度偵字第2407號 │84年度偵字第2057號 │83年度偵字第4481號 │83年度偵字第4481號 │ ├───┼───┼─────────────┼─────────────┼─────────────┼─────────────┤ │最 後│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事實審├───┼─────────────┼─────────────┼─────────────┼─────────────┤ │ │案 號│83年度上訴字第1777號 │84年度上訴字第2218號 │83年度訴字第756號 │83年度訴字第756號 │ │ ├───┼─────────────┼─────────────┼─────────────┼─────────────┤ │ │判 決│83年09月07日 │85年03月26日 │83年12月22日 │83年12月22日 │ │ │日 期│ │ │ │ │ ├───┼───┼─────────────┼─────────────┼─────────────┼─────────────┤ │確 定│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判 決├───┼─────────────┼─────────────┼─────────────┼─────────────┤ │ │案 號│83年度上訴字第1777號 │84年度上訴字第2218號 │83年度訴字第756號 │83年度訴字第756號 │ │ ├───┼─────────────┼─────────────┼─────────────┼─────────────┤ │ │確 定│83年09月07日 │85年03月26日 │84年01月23日 │84年01月23日 │ │ │日 期│ │ │ │ │ ├───┴───┼─────────────┼─────────────┼─────────────┼─────────────┤ │合於中華民國九│第2條第2項前段 │不應減刑 │第2條第2項前段 │第2條第2項前段 │ │十六年罪犯減刑│ │ │ │ │ │條例 │ │ │ │ │ ├───────┼─────────────┼─────────────┼─────────────┼─────────────┤ │視為已依法減刑│1年6月又15日 │ │有期徒刑1年7月 │有期徒刑2月 │ │後之刑期 │ │ │ │ │ ├───────┼─────────────┼─────────────┼─────────────┼─────────────┤ │ 備 註 │編號1、2罪數罪並罰 │ │編號3、4罪數罪並罰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