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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6 年度補字第 35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16 日
裁判案由:
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補字第351號 原   告 聯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嘉良 訴訟代理人 吳宏輝律師 被   告 東夏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昀蓁 被   告 王淑卿       何綉彤       詹世欽       柯孟佐       蘇雪芳       官耿宇 上列原告與被告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 納裁判費,惟按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 ,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以一訴主 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但所主張之數項標的互相競 合或應為選擇者,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依其中價額最高者定之, 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第2項、第77條之2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經 查,原告起訴主張對被告東夏建設有限公司有新臺幣(下同)19 ,698,500元債權,被告間就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建物間之買賣 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並本於民法第87條之規定,請求確認被告 間就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建物於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之時間 所為買賣契約關係不存在(下稱聲明㈠);另就如附表編號2至 6所示建物部分,依民法第113條、第242條之規定,請求被告何 綉彤、詹世欽、柯孟佐、蘇雪芳、官耿宇應將上開建物以買賣為 登記原因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以塗銷(下稱聲明㈡,如附表編號 1所示建物部分,則未請求,見民國106年9月20日民事陳報暨聲 請狀所載)。而原告就如附表編號1所示建物之聲明㈠部分,應 以所確認標的起訴時之交易價額定其訴訟標的價額,是以如附表 編號1所示建物之106年房屋稅評定現值364,300元定其訴訟標的 價額。另原告就如附表編號2至6所示建物之聲明㈠、㈡部分, 雖主張2項標的,但實係以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為手段(理由) ,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應認該2項標的互為競合;又前開 訴訟標的價額,原告聲明內容係基於債權人地位代位債務人對第 三人起訴,因所代位者為債權人對債務人與第三人間之權利義務 關係,是計算訴訟標的價額,應就債務人與第三人間之權利義務 關係定之,亦即以代位請求塗銷並回復登記如附表編號2至6所 示之前揭財產價值為訴訟標的價額(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 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22號、最高法院101年度臺抗字第56 號裁定意旨參照)。而依上開編號2至6建物房屋稅籍資料,10 6年度房屋稅現值合計共3,170,700元。是爰核定本件訴訟標的價 額為3,535,000元(計算式為:364,300+3,170,700=3,535,000) ,應徵收第一審裁判費36,046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 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 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1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美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關於訴訟標的價額核定部分不服,應於送達後10日內 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其餘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16  日             書記官 許睿軒 附表: ┌──┬─────┬────────────┬────┬───────┬───────┐ │編號│虛偽買受人│建號(新港鄉)     │權利範圍│原因發生日期 │備     註 │ ├──┼─────┼────────────┼────┼───────┼───────┤ │ 1 │王淑卿  │嘉義縣○○鄉○○段○○○號 │ 全部  │105年7月15日 │系爭工程一B2 │ │  │     │            │    │       │106年9月13日於│ │  │     │            │    │       │訴訟中移轉予第│ │  │     │            │    │       │三人李明儒  │ ├──┼─────┼────────────┼────┼───────┼───────┤ │ 2 │何綉彤  │嘉義縣○○鄉○○段○○○號 │ 全部  │106年6月1日  │系爭工程二A1 │ ├──┼─────┼────────────┼────┼───────┼───────┤ │ 3 │詹世欽  │嘉義縣○○鄉○○段○○○號 │ 全部  │106年5月15日 │系爭工程二A2 │ ├──┼─────┼────────────┼────┼───────┼───────┤ │ 4 │柯孟佐  │嘉義縣○○鄉○○段○○○號 │ 全部  │106年2月10日 │系爭工程二A6 │ ├──┼─────┼────────────┼────┼───────┼───────┤ │ 5 │蘇雪芳  │嘉義縣○○鄉○○段○○○號 │ 全部  │105年12月12日 │系爭工程二A7 │ ├──┼─────┼────────────┼────┼───────┼───────┤ │ 6 │官耿宇  │嘉義縣○○鄉○○段○○○號 │ 全部  │105年7月1日  │系爭工程二特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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