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護字第36號
聲 請 人 嘉義市政府
相 對 人 C0000000 (真實姓名年籍詳卷,現安置中)
法定代理人 C0000000-A(真實姓名年籍詳卷)
C0000000-B(真實姓名年籍詳卷)
准將
相對人C0000000自民國114年3月23日起,延長安置3個月,至民國114年6月23日止。
理 由
本件聲請事實及理由詳
聲請狀所載,經評估相對人於安置
期間接受穩定生活照顧及醫療協助,其身心發展皆有明顯進步,考量其為年僅未滿1歲之嬰兒,需仰賴旁人協助,且其腦傷原因不明,
迄今檢警尚在偵辦中,為避免相對人在不可預測之危險情境中生活,及維護相對人安全及權益,
爰聲請對相對人延長安置,應予准許,裁定准予延長安置3個月。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1 日
如對本裁定
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