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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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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15 年度訴字第 32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8 月 25 日
裁判案由:
遷讓房屋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訴字第323號
原      告  陳振居  


訴訟代理人  黃聖友律師
被      告  永裕鐵鍊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建志  
被      告  李豐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延展至民國115年8月31日下午5時整,在本院第九法庭宣判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5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陳思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5  日
               書記官 廖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