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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 106 年度嘉簡字第 922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09 日
裁判案由:
給付票款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嘉簡字第922號 原   告 奇圃園藝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芳億 被   告 育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能倚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7 年1 月26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佰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三 十日起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六年七 月二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六年七 月二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陸萬零肆佰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陸佰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 ,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 法第 386條各款所列情形,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 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原告執有被告所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支票 2 紙(下稱系爭支票),經原告屆期提示後,竟遭以存款不 足及拒絕往來戶退票而未獲付款。爰依票據法律關係提起 本訴,請求被告如數給付票款新臺幣(下同)600 萬元及 利息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1、2、3 項所示。 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 述,僅以民事支付命令聲明異議狀聲明本件債權債務關係並 單純,仍存有爭議等語。 四、本院得心證之理由:本件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所 述相符之系爭支票、退票理由單及領款簽收單各4 紙影本為 證,被告固曾對原告聲請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僅稱本件債 務仍有爭議,然並未提出其所辯稱之相關證據以實其說復 於本院審理中,就原告主張之事實,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 通知,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其他書狀為爭執 ,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第2 項準用第280 條第3 項前段規 定,視同自認,則原告之主張信為真實。按在票據上簽名 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 支付,票據法第5條第1項、第126 條分別定有明文。查本件 原告分別於附表所示提示日提示未獲付款,是原告自得請求 自提示日即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6%計算之利 息,從而,原告依票據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一 、二、三項所示之金額及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 427條規定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 訴之判決,依同法第436條第 2項準用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 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依 職權宣告被告如預供相當之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六、按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民事訴 訟法第87條第1 項定有明文。本件第一審裁判費60,400元, 應由敗訴之被告負擔,爰判決如主文第2 項所示。 七、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 385條 第1項前段、第78條、第87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9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法 官 陳思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嘉義市○○路 ○○○○○號)提出上訴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 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9 日 書記官 黃士祐 附表: ┌─┬──────┬─────┬─────┬───────┬─────┐ │編│付款銀行 │票面金額 │ 發票日 │ 提示日 │支票號碼 │ │號│ │(新臺幣)│ │(利息起算日)│ │ ├─┼──────┼─────┼─────┼───────┼─────┤ │1 │合作金庫商業│150 萬元 │106.06.30 │ 106.06.30 │MG0000000 │ │ │銀行東嘉義分│ │ │ │ │ │ │行 │ │ │ │ │ ├─┼──────┼─────┼─────┼───────┼─────┤ │2 │彰化商業銀行│150 萬元 │106.06.30 │ 106.06.30 │ER0000000 │ │ │大林分行 │ │ │ │ │ │ │ │ │ │ │ │ ├─┼──────┼─────┼─────┼───────┼─────┤ │3 │彰化商業銀行│150 萬元 │106.07.18 │ 106.07.24 │ER0000000 │ │ │大林分行 │ │ │ │ │ │ │ │ │ │ │ │ ├─┼──────┼─────┼─────┼───────┼─────┤ │4 │合作金庫商業│150 萬元 │106.07.26 │ 106.07.26 │ME0000000 │ │ │銀行東嘉義分│ │ │ │ │ │ │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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