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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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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 111 年度嘉簡字第 85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01 月 10 日
裁判案由:
給付票款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嘉簡字第852號
原      告  朱文丁 
訴訟代理人  嚴庚辰律師
            謝豪祐律師
被      告  亞卡特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達優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2年3月14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10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法 官 陳思睿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10  日
                       書記官  周瑞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