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017號
代 理 人 吳信毅
上列
當事人間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017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6日上午09時25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相 對 人 黃怡綾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3年10月4日前給付新台幣伍仟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聲請人代理人 吳信毅
相 對 人 黃怡綾
調 解 委 員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6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6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