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572號
聲 請 人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南
分公司
代 理 人 徐聖弦
相 對 人 李俊宏
上列
當事人間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572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下午3時3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朱燕文
黃秀敏
蘇杰鳴
侯錦英
相 對 人 李俊宏
調解成立內容:
一、
相對人願於民國114年2月10日前給付
聲請人新臺幣(下同)27,000元。如逾期未給付加收
違約金11,000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聲請人代理人 徐聖弦
相 對 人 李俊宏
調 解 委 員 朱燕文
黃秀敏
蘇杰鳴
侯錦英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4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4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