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小調字第985號
代 理 人 鄭如妙
上列
當事人間113年度嘉小調字第985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000年0月0日下午2時57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相 對 人 劉信忠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18,000元整。相對人當場給付聲請人18,000元由聲請人代理人點收
無訛。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聲請人代理人 鄭如妙
相 對 人 劉信忠
調 解 委 員 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3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3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