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朴小調字第249號
代 理 人 徐文學
相 對 人 蘇美榮
上列
當事人間114年度朴小調字第249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13日上午10時17分在本院朴子簡易庭朴子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楊石旭
相 對 人 蘇美榮
調解成立內容:
一、
相對人願給付
聲請人新臺幣(下同) 27,000元。給付方法:自民國114年12月12日起至115年2月12日止,
按月於每月12日各給付9,0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按時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聲請人代理人 徐文學
相 對 人 蘇美榮
調 解 委 員 楊石旭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13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13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