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鳳山簡易庭 100 年度司鳳勞簡調字第 6 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
民國 100 年 07 月 12 日
裁判案由:
給付資遣費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司鳳勞簡調字第6號   聲 請 人 黃茂𥚃   代 理 人 洪國欽律師   相 對 人 英城通運事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   法定代理人 莊清城   代 理 人 陳武諒   相 對 人 得成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   法定代理人 莊寶金   代 理 人 陳武諒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勞簡調字第6號給付資遣費事件於中華 民國100年 7月12日中午12時24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民 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陳俐嫺   調解 委員 林有長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洪國欽律師 到 相對人共同代理人 陳武諒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捌萬元整,給付方   式:相對人當場給付捌萬元,並由聲請人收受無訛。 二、相對人英城通運事業有限公司、得成交通事業有限公司與聲   請人同意雙方之勞動契約於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二日終止。 三、聲請人本件其餘請求拋棄。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洪國欽律師         相對人共同代理人 陳武諒            調解 委員 林有長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12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嫻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12  日            書 記 官 李忠霖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