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豐簡字第305號
賴宣妤律師
被 告 芊城企業有限公司
訴訟代理人 李毅斐律師
受 告知人 獅威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兆廣 址同上
一、上列
當事人間給付運費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2月2日
言詞辯論終結,茲因
本件尚有依民事訴訟法第65條第1項規定,為對利害關係獅威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獅威公司)
訴訟告知而為調查之必要,命
再開辯論。
二、
爰依本裁定告知獅威公司訴訟,並指定115年2月10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院豐原簡易庭第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三、請
兩造及受告知人獅威公司於文到3週內具狀說明,就113年12月間提單編號PITX0000000
被告主張該提單貨物遲延至113年12月28日領貨其原因為何?又被告提出貨物理賠申請(Letter of Cargo Claim)後續處理結果為何?並提出相關資料供本院審酌。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
法 官 陳嘉宏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