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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106 年度除字第 27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27號 聲 請 人 連花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倪茜茜 代 理 人 程馨儀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5月23日屆滿,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8 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 官 沈士亮 ┌─────────────────────────────────────────────┐ │支票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27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 面 金 額│ 支票號碼 │帳 號│ │ │ │ │(民 國) │(新 臺 幣)│ │ │ ├──┼───────┼───────┼───────┼───────┼─────┼────┤ │001 │瑞皇食品股份有│花蓮二信富國分│105年11月30日 │12,000元 │FA0000000 │00000000│ │ │限公司(法定代 │社 │ │ │ │006993 │ │ │理人陳宜鐘) │ │ │ │ │ │ └──┴───────┴───────┴───────┴───────┴─────┴────┘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8 日 書記官 劉昆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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