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223號
原 告 皇家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邱延銘
訴訟代理人 邱劭璞
律師
被 告 花蓮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法定代理人 吳永昌
訴訟代理人 賴淳良律師
賴劭筠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選舉無效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事證尚有待調查之處,應續予調查,
爰再開
言詞辯論,並指
定民國108年2月13日上午9時50分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19 日
民事庭 法 官 鍾志雄
以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19 日
書記官 賴心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