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3 年度勞執字第 27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12 月 23 日
裁判案由:
勞資爭議執行裁定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13年度勞執字第27號
抗 告 人 美麗微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陳鑑章
上列
抗告
人與
相對人
鄧至敦間
聲請
裁定准予
強制執行
事件,
抗告人
對於民國113年11月7日本院所為113年度勞執字第27號民事裁定提起抗告,未據繳納抗告費。查
本件
應徵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
駁回
其抗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3 日
勞動法庭法 官 高羽慧
以上
正本
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
不得抗告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7 日
書記官
邱信璋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