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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智慧財產法院 107 年度行專訴字第 89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17 日
裁判案由:
新型專利舉發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裁定                   107年度行專訴字第89號 原   告 展麒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紀文華(董事長) 輔 佐 人 邱冠智       章正裕 訴訟代理人 趙嘉文專利師       楊理安律師 被   告 經濟部 代 表 人 沈榮津(部長) 訴訟代理人 林雨歆 參 加 人 謝麗卿 輔 佐 人 王思凱 訴訟代理人 林玲珠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新型專利舉發事件,經本院於民國(下同)108 年6 月5 日辯論終結後,因尚有待釐清事項,爰命再開辯論,特 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17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蔡惠如                 法 官 蔡志宏                 法 官 伍偉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17  日                 書記官 劉筱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