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民事
裁定
104年度民專訴字第66號
原 告 德國商里莫華有限公司 RIMOWA GmbH
法定
代理人 Dieter Morszeck
訴訟代理人 李世章
律師
徐念懷律師
彭國洋律師
被 告 台灣索尼股份有限公司
兼
法定代理人 大槻裕三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絲倩律師
郭建中律師
陳怡晴律師
施可秀
尾本慶
被 告 飛躍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王國信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永瀚律師
複代理人 黃意森律師
葉芷彤律師
被 告 禮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龔麗娜
共同訴訟代理人方雍仁律師
沈恆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因侵害商標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前經
辯論終
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
爰命
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30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彭洪英
以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郭宇修